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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微提醒(2016第12期 总186期)

发布时间:2016-07-25 新闻来源: 编辑: 点击率:

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身份证要异地换领、补办,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流程? “淮南公安在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了解身份证异地办理相关细则,方便办理身份证相关事宜。

#一周微提醒#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对历年积累的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信息及时导入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对收到的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妥善保管并将信息录入全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系统。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换领需要交验身份证,补办需要交验居民户口本或居住证,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仍需回户籍地的情形: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